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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小时审结离婚案

简易法庭快刀斩乱麻
1999-09-01 来源:生活时报 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8月31日讯(记者 林靖) 一对夫妇刚刚在法院打了离婚官司,原以为需要两三个月时间,谁知半天就结案了,而开庭时间还不足1小时。这是记者今天从朝阳区法院了解到的,不少当事人对这种简易审判法庭的快捷程度感到吃惊。

以往法院为提高办案效率,对一些案件施行简易程序。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并非都是无争议的案件,并不都能立即结案。而即便是一个案情简单的离婚案,当事人在递交诉状后尚需等待法院受理,及通知开庭,有的数十天后方可结案。简易审判法庭与此不同的是,其受理案情简单无争议的案件,因此多为离婚和变更抚恤手续的案件,当事人到法院办理立案登记、交费等手续后即可被安排开庭,多为当天当庭结案。

据办案人员介绍,简易审判法庭准许当事人口头起诉,由审判员将主要内容记录在案,或采取填充式起诉状,经审查合格后当日立案。在审理上采用一步到庭、一庭审结的方式,对一庭未审结的案件将之转入民庭继续审理,办案周期不超过两周。对于简易法庭审结的案件,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应尽义务,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后,执行庭将对此类案件优先执行。此外,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,简易法庭可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周六、日等节假日或晚间(22点以前)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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